律师观点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厂房竣工2年遭“质量碰瓷”拒付560万——赵强律师以司法鉴定正名,法院判全额支付+优先受偿
2020年,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兰州新区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办理竣工结算,累计拖欠工程款达560余万元。赵强律师接受施工方委托后,全面梳理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月报等材料,依法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诉讼过程中,建设单位反诉主张工程质量问题,赵强律师积极应对,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经多轮庭审和调解,法院最终判决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56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施工方优先受偿权得到法院支持。
赵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