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个咨询:“儿子买房,父母出四十万首付,叫他们写了一字据,字据说买房首付男方父母出的,沒有说是赠予,或投资,或借,现在儿媳妇呆在娘家不回来,要离婚,这房会被儿媳妇分走吗 ?”
我的回答:
1、先说字据:字据就是是证据,能够证明首封的钱是你们出的,其他的约定不明确不重要!
2、你问题关键是两点,购房时是否结婚、房产证上是否有儿媳的名字!
3、《民法典》规定: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后不分割。
4、但是如果房产证上有儿媳的名字 ,意味着你们愿意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儿媳妇,如果离婚,房子首付将分给儿媳。
5、所以,你的儿媳能不能分首付款,看能不能满足上面的条件,与你们的字据关系不大。
6、另外,关于结婚后的按揭款,你儿媳肯定是能分一半的,希望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