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武朝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48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件虽然已经存在自动投案情节 同时具有赔偿和谅解情节,但是我们的当事人始终对于该罪名持有异议,难点在于说服当事人认罪,同时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法庭上作出举证说明。
案情简介,本案指控我的当事人以生活中的偶发矛盾借故生非,因沙子进料问题与另一家沙场产生了纠纷,与自己几名家庭成员对对方沙场人员产生了纠纷,殴斗,造成对方五人轻微伤(我方也有三名人员轻微伤)
我们接手本案后,发现被害人坚持说发生纠纷原因在于认为对方沙场劫走了自己预定的沙子,但是对方沙场坚称沙子是他们一方提前电话订购的,公诉方却始终没有通话记录予以证实,反倒是我的当事人一方提供了通话记录证实了提前预定沙子,并且通话记录与迎接沙车人员接车时间完全吻合,我们开庭时对于该事实予以强调说明。
并且我作为辩护人力劝承认基本事实,在做出辛苦的劝说之后,当事人在法庭上供认了基本事实,法院对自首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法院虽然没有完全采纳我们所有的观点,但是由于我们的据理力争,明显降低了本案的量刑,鉴于被告人已经服刑七个多月,法院最终判决八个月,当事人即将走出看守所,本案效果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