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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杀人案的几点冷思考

发布者:易胜华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7日|分类:暴力犯罪 |1191人看过

张扣扣杀人案的几点冷思考

 

易胜华

 

张扣扣在除夕下午拔刀砍向二十多年前的仇人,让这个春节变得十分血腥。年都快过完了,舆情并未降温。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案件的几个关键点:

 

一、张扣扣会被判处怎样的刑罚?

 

尽管网上有一些对张扣扣的理解和同情的声音,但是,根据中国当前的司法实践,无论是基于什么动机,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被害人人数众多的,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极少出现例外。张扣扣完全符合这个条件,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该是在意料之中。

 

如果张不被判死立执,会是什么后果呢?血亲复仇将得到宏扬,法律将彻底沦陷。

 

法律是一个社会正确价值观的理论指引。在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是对涉案行为的最终的、权威的社会评价,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个重大案件的判决结果,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法治社会决不可能鼓励血亲复仇,否则社会秩序将陷入一片混乱。血亲复仇如果成为民间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将会导致人人自危的局面。而且行凶者为了避免日后遭到同样的复仇,可能会采取“灭门”、“诛九族”的极端手段。所以,张扣扣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宣示主流价值观对这种复仇行为的唾弃。

 

导致张扣扣必死的,不仅是他自己的行为,还有推波助澜的媒体,为其大声叫好的热血群众。如果这个案子不上升为公共事件,只是一件普通的杀人案,张KK还有一线生机(自首、被害人过错、赔偿等),事件引起围观之后,这点生机就荡然无存了。

 

引发舆情并不能救命。更多时候,舆情是火上浇油,伤口撒盐的。所以,一些案件是否有必要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真是需要反复研究、仔细推敲。

 

二、对张扣扣杀人案“前因”审查的意义不大

 

张扣扣的杀人动机是22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很多人认为需要对该起案件进行再次审查。他的律师也已经向原审法院提出阅卷的申请。然而,此举有何意义呢?

 

首先,该案的判决即使有误,也无法启动再审。原因很简单,原审被告人以及可能与该案有关的人员都已经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正在审理中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后果就是终止审理。再审程序更不可能启动。

 

其次,即使当年的司法人员有徇私枉法的渎职行为,也因为过了刑法的追诉时效(最长20年),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很难再追究这些人的党纪、政纪处分。

 

当然,司法机关对该案进行内部审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工作失误,也是有必要的。审查的重点包括:1、被告人作案时的未成年人身份是否真实?2、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是伤害还是杀人?3、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4、是否认真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5、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是否存在渎职情形?

 

最后,以“司法不公”作为张扣扣“免死”的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司法是否公平、公正,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从不同的立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被害人过错”是酌定的量刑情节,司法介入使得被害人受到了惩罚,“被害人过错”因此归零。

 

三、施剑翘案与张扣扣案的比较

 

一些人以民国时期施剑翘案与本案做比较,认为应当对张扣扣从轻。我认为这种对比的意义不大,理由是:

 

首先,时代背景不一样。八十多年前的中国和现在的中国,在司法理念上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其次,孙传芳杀死施剑翘的父亲,并未受到司法审判,也就是“被害人重大过错”未因司法介入而清零。张扣扣案中,因为法院对杀母案件做出了判决,被害人过错已经清零。

 

最后,孙传芳只杀了一人,施剑翘采取“一命抵一命”的方式,是有限度的、理性的复仇。而张扣扣连杀三人,明显失去了理性,具有很大的人身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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