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刑事案件全案的证据比作一个苹果,排除非法证据就像挖掉苹果上的腐烂的部分。在某些司法人员看来,苹果并未腐烂,只是有些地方长了小黑点(瑕疵),并不影响食用,无需大惊小怪。即使挖掉这些腐烂的部分,剩下的部分仍然可以吃,仍然是一个有营养的苹果。
排除非法证据主要是针对言词证据,而言词证据又是刑事证据的“核心”。如果要用一种水果来比喻刑事案件的证据,可能西瓜比苹果更贴切一些。言词证据就像是西瓜瓤,书证物证等其他证据就像是西瓜子和西瓜皮。如果西瓜的瓤已经坏掉了,其他部位也就失去了食用价值。
即使仍然用苹果作比喻,挖掉的腐烂部分如果较多的话,虽然剩余部分也是苹果,但它的外观已经不是苹果的样子了。更重要的是,腐烂部分通过果汁向其他部分传入细菌,微生物已经在苹果内部繁殖。从身体健康的角度,烂苹果是不能吃的,烂苹果就是毒苹果。
我们对待非法证据的态度也应当如此。对于某些已经出现非法证据的案件,对于其他证据的审查应当更加严格和慎重,以免形成错案。
——摘自易胜华《刑事案件阅卷的基本方法》“关于证据的七个比喻”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