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合法的职业都有它的重要性,都为社会作出了奉献和牺牲。无论是军人、警察、老师、医生,或者是律师。
在公共场所排队,是维持一种秩序和公平。排队时的优先(也就是“插队”),是对秩序和公平的破坏。法律允许这种秩序偶尔被破坏,前提是破坏的意义大于临时的秩序。例如: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在执勤的时候享有道路的优先通行权,但是未执行任务的时候,这些车也和普通车辆一样,不享有优先权。再例如:某些公共场所为老弱病残开辟了专门的通道和休息场地。这对秩序不但没有破坏,反而展现了一种价值观。
如果不是紧急事项,也不是弱势群体,法律专门赋予某个职业在通行时的优先权,则是体现了社会对这个职业的极度重视,体现了这个职业的荣耀。
每个职业都值得尊重,每个职业都有败类。排除这些因素,和平年代,警察付出的牺牲不亚于其他任何职业。作为褒奖,是不是也该给他们优先权呢?医生作为白衣战士,与死神赛跑,挽救了无数生命。老师教书育人,是民族振兴的希望。而律师,我不说了。怕挨打……
如果可以投票,再给某个职业以“通行优先权”的话,我投给老师。老师这个职业,应当摆在至高的位置,让全社会尊重爱戴,让每一个老师都体会到无比的荣耀。一个尊重老师、崇尚教育的国家,必定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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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脏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