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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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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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坠崖孕妇丈夫否认谋杀#

发布者:易胜华律师|时间:2020年01月31日|分类:刑事辩护 |378人看过

#泰国坠崖孕妇丈夫否认谋杀#




在刑事案件中,经常会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行凶的情况。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那更是迷雾重重。

并不是每个杀人案都是当众行凶,并不是每个犯罪现场都有监控,并不是每个被害人都能侥幸存活。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是选择相信被告人(嫌疑人)的辩解,还是相信被害人的陈述?是选择打击犯罪,还是保障人权?

这不仅是事实判断,更是价值取向的问题。

我刚做律师的时候,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程序正义之名,竭力为他们辩解,但内心深处也有一丝惶惑。渐渐地,我为被害人代理的次数越来越多,才找到了一些心理平衡。

以前一直觉得,打击犯罪是司法机关的事情,律师只负责保护当事人权益。现在来看,这个想法似乎有些片面了。

如果是这样的逻辑,难道保障人权就不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吗?很显然,打击与保护,是全体法律人、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无分职业立场。只是在具体个案中,律师有保密的义务,却没有帮助其逃避处罚的权利。

作为刑事律师,这个说法会让我失去很多潜在的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但这难道不应该是律师的正确选择吗?既然是正确的事情,又何惧收入的减少呢?内心的安宁才是最重要的。

真凶的抵赖和狡辩,确实会给案件的侦破和事实的认定带来麻烦,辩护律师也不能背叛当事人为司法机关提供帮助,这是不容动摇的职业伦理。

而真正充满智慧的侦查人员并不完全依赖于口供,外围的证据也可以锁定相关的犯罪。即使犯罪分子在完善的、人性化的法律制度下逃脱了法律惩罚,也不值得我们为之欢欣鼓舞。

正义没有得到伸张,我们有什么可高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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