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原配给第三者买车、买房,慷慨地宠溺小三“刷我滴卡”……原配除了咬碎牙齿往肚子里咽,或者当街手撕小三,痛哭狼狈外,难道就没有更高段位、合法正当的解气手段了吗?
有!那就是原配起诉小三,要求小三返还出轨方赠与其的所有财产,让小三竹篮打水一场空。可以全部将负心男赠与的房、车及转账要回来的。
本律师有个实操案件,原配起诉渣男和小三,将渣男赠送给小三的多套房屋、保时捷,以及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全都要了回来,起诉金额跟判决金额一分不差。全胜。
这是在起诉前夕在本人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现在判决生效验证了结论,各位放心观看。
本文对原配要求婚外第三者返还财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精细的梳理,由于篇幅较长,笔者将此文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便于各位查阅。
上篇内容要点:
一、一般适用案由
二、管辖法院
三、诉讼主体的确认
中篇内容要点:
四、原告的诉讼请求问题研究
五、原告需要进行哪几方面的举证?如何举证?
六、被告的答辩洞察
下篇内容要点:
七、离婚后,原配起诉要求返还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第三者是返还全部还是返还部分?
八、法律、法规及审判指导意见等
一、案由
案由是对法律关系的定性,影响着案件法律适用甚至管辖和时效等。司法实践中一般以赠与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返还原物纠纷三种案由进行起诉。
不同案由对案件理解的切入点不同,应当以从最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角度制定诉讼策略,择一合适的案由进行诉讼。
1.赠与合同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适用赠与合同纠纷案由的理由是:出轨方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财产,侵害了原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益,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而否认了赠与行为的效力。
2.不当得利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适用不当得利纠纷案由,是在否认赠与行为的效力后,认为出轨方给予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接受财产的行为破坏了合法的婚姻、损害了原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造成原配损失,因此第三者应依法返还不当得利。
但是在使用“不当得利”的规定时需要注意,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3.返还原物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适用返还原物纠纷案由的思路是:夫妻双方若无财产约定,则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轨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第三者非善意接受且未支付对价,不能善意取得财产,原配作为财产所有人有权要求第三者予以返还。其中返还义务的产生是基于赠与合同无效或是因第三者不当得利。
二、管辖法院
案由的选择影响到案件的管辖:如果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以返还原物纠纷起诉,若涉及不动产的返还,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主体的确定
1. 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司法判例中诉讼主体有三种情况:
(1)以原配为原告、以出轨方和第三者为被告,如:(2021)冀06民终6881号、(2023)粤19民终1108号、(2023)京02民终955号等案件。
(2)以原配、出轨方为原告,以第三者为被告,如:(2023)辽12民终477号案。
(3)以原配为原告,第三者为被告,出轨方为第三人,如:(2023)皖03民终1077号案、(2023)鲁02民终4002号、(2022)桂07民终1748号。
但就北京地区而言,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48条,此类案件,原配可以作为原告以赠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2. 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司法判例中诉讼主体有两种情况:
(1)以原配和出轨方为原告、以第三者为被告:(2021)川34民终936号等。
(2)以原配为原告,第三者为被告,出轨方为第三人:如(2023)辽01民终3038号、(2021)粤13民终5948号、(2021)粤03民终3809号等。
经过检索,不当得利纠纷起诉的案件中,以原配为原告,以第三者为被告,出轨方为第三人案件数量较多。
3. 以返还原物纠纷起诉,司法判例中诉讼主体主要有两种情况:
(1)以原配为原告,第三者为被告,出轨方为第三人:(2020)冀01民终8249号、(2021)晋01民终525号、(2019)黔23民终1026号。
(2)以原配为原告,出轨方和第三者为被告:(2019)鲁13民终4257号等案。
检索分析可得,返还原物纠纷起诉的案件中,一般以原配为原告,以第三者为被告,出轨方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