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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劳动者该向谁主张权益?

发布者:蒋燕燕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216人看过


混同用工是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使用同一劳动者,同时对该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一种用工方式。混同用工经常发生在关联公司内,关联公司简单来说就是两个或多个企业在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紧密联系的企业组合。

混同用工的情形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会在劳动关系认定、工龄确认、社会保险支付等方面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则以工资发放、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社会保险缴纳等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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