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并非死者的遗产,而是对于死者生前存在紧密关系的亲属的一种精神性抚慰与物质性帮助。其分配既应考虑到与死者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又要考虑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自主生活的能力。死亡抚恤金的分配还需遵循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鼓励互助互爱的优良家风的原则。
一、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死亡抚恤金是自然人生前所在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后,给予其具有密切关系的亲属的精神性抚慰和物质性帮助,通常具有精神、物质双重补偿的性质。
死亡抚恤金不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与遗产有着本质的不同。死亡抚恤金形成于自然人死亡之后,获得死亡抚恤金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故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