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分手后能否追回?分清性质才是关键
热恋时互相转账表达心意,一旦感情破裂,曾经的金钱往来极易引发纠纷。不少当事人疑惑:恋爱时转给对方的钱,分手之后还能要回来吗?其实能否追回,核心不在于是否存在恋爱关系,而是结合转账金额、备注、聊天记录以及法律规定,判断这笔款项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而言,无偿赠与在交付完成后,赠与人不能随意要求返还。而民间借贷关系,出借人有权在到期后要求借款 人偿还本金,分手不影响还款义务。
首先,无需返还的转账,大多属于维系感情的一般性赠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 520、1314、999 等具有特殊寓意的数字转账,情人节、生日、纪念日等节日红包,小额日常开销转账,没有借条、聊天记录也未提及 “借钱”“归还”,仅仅是表达爱意的款项,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无偿赠与。款项交付后所有权发生转移,分手后主张返还,法院大多不予支持。
其次,大额转账、附条件赠与,具备追回的法律空间。如果转账金额明显超出正常恋爱日常消费标准,例如数万元的资金往来,转账备注写有 “周转”“借用”,聊天记录中双方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可认定为民间借贷,提供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有权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还有一类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典型如大额彩礼、购车购房出资、贵重首饰等。依据民法典相关精神,若双方最终未能登记结婚,赠与所附结婚条件无法成就,赠与人有权主张对方返还财物。需要注意,单纯日常消费、小额礼 品,一般不认定为彩礼性质,无法追回。
除此之外,还要区分共同消费与单独转账。恋爱期间共同吃饭、旅游、购物产生的共同开支,属于双方自愿的生活支出,分手后不能要求对方分摊返还。但一方单独向另一方的大额转账,并非用于共同生活,则另当别论。
实务中很多当事人败诉,根源在于证据留存不足。仅有转账记录不足以证明是借款,缺少聊天记录、录音、借条佐证款项性质,很容易被认定为赠与。因此资金往来时,大额款项尽量做好备注,保存完整沟通记录,避免后续维权举证困难。
感情本应纯粹,但金钱往来要有边界。恋爱时不必锱铢必较,也要提前明白法律边界,避免分手之后陷入漫长诉讼。如果已经产生纠纷,面对对方拒不还款的情况,建议整理全部转账流水、聊天记录,由专业律师梳理证据,评估起诉可行性,通过调解或诉讼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感情落幕不必互相纠缠,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争取。遇到恋爱财产纠纷,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厘清款项性质,选择合适的维权方案,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
文赢(苏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