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胡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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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案:正当防卫辩护获采纳 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发布者:陈胡月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2人看过 举报

2026-07-06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信息

  • 案件类型:刑事辩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寻衅滋事罪

  • 承办律所: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 办案机关:中山市公安局

  •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充分考量防卫情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成功恢复人身自由。

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朋友在酒吧消费期间,朋友因自行到其他桌落座与在场人员发生矛盾。当事人准备离开酒吧时,发现朋友被多名人员围堵殴打;对方人员发现当事人与朋友同行后,随即冲向当事人。情急之下,当事人拿起现场雪糕筒挥动阻拦,全程未实际击打至对方人员身体。事后经鉴定,涉案部分人员存在轻微伤,但均非当事人行为所致。

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当事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介入案件,辩护律师围绕正当防卫定性开展专项辩护,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结果。

办案难点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全面研判案件,明确本案核心办案难点:

  1. 互殴与正当防卫边界模糊,认定门槛高:酒吧冲突类案件司法实践中易被整体认定为互殴,正当防卫的适用标准严格。需精准还原案发全过程,清晰区分防卫意图与斗殴故意,论证当事人行为的防卫性质。

  2. 同案存在伤害结果,易出现结果归责:涉案有人员构成轻微伤,办案中易将整体伤害结果归责于全部在场参与人员,需精准剥离当事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避免不当加重责任。

  3. 寻衅滋事罪批捕率较高,取保难度大:该罪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常见犯罪,审查批捕阶段需充分论证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低、无逮捕必要,方可争取不批捕取保结果。

代理思路

针对本案特点与难点,辩护律师制定了 “事实还原为基础 + 定性辩护为核心 + 社会危险性论证为支撑” 的专项辩护方案:

1. 快速会见固定细节,完整还原案发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实案发全流程,包括冲突起因、当事人离场意图、对方围殴朋友的具体状态、对方人员冲向当事人的动作、当事人挥动雪糕筒的时机与目的、是否实际接触对方身体、轻微伤的实际致害人等关键细节,固定了当事人无主动斗殴故意、行为仅为阻拦防卫、未造成伤害后果的核心事实。

2. 紧扣法定构成要件,论证正当防卫性质

律师围绕正当防卫的法定要件展开专业法律论证:

  • 防卫意图层面:当事人主观上是为保护朋友免受围殴、避免自身遭受攻击,无主动挑衅、斗殴的主观故意;

  • 防卫时机层面:行为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即对方多人围打朋友、并主动冲向当事人的紧迫危险状态下;

  • 防卫对象层面:行为仅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员,未针对无关第三方;

  • 防卫限度层面:当事人仅挥动雪糕筒进行阻拦,未实际击打至任何人,未造成伤害后果,未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

3. 精准剥离因果关系,厘清责任边界

针对涉案轻微伤结果,律师重点论证:当事人未实际击打任何人员,在案的轻微伤结果均非当事人行为造成,二者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当事人不应为他人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责任。

4. 提交不予批捕意见,论证无逮捕必要性

在审查批捕窗口期,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结合当事人行为具有防卫性质、情节显著较轻、主观恶性小、无违法犯罪前科、有固定居所、能够保证随传随到等情节,全面论证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

办案亮点

1. 正当防卫辩护观点被充分考量,取保成功

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辩护意见,充分考量了当事人行为的防卫情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顺利恢复人身自由,辩护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2. 成功剥离伤害结果,避免不当归责

通过精准的因果关系论证,清晰厘清了当事人的行为边界,避免了因同案存在轻微伤结果而不当加重当事人责任的不利认定。

3. 黄金救援期高效辩护,快速取得成果

在刑事拘留后的黄金救援期内,律师高效完成会见、事实梳理、法律文书撰写、办案沟通全流程工作,以专业辩护推动案件快速取得有利结果。

律师结语

酒吧冲突、多人互殴类案件中,互殴与正当防卫的定性是核心争议焦点,二者的法律后果差异显著。司法认定中,正当防卫要求具备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图明确、未超过必要限度等核心要件;若仅是被动应对、为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采取的阻拦行为,不应简单等同于参与斗殴。

在此也提醒公众,遇到冲突纠纷应当优先选择避让、报警等合法方式处理,切勿主动升级矛盾。若因突发冲突被刑事立案,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尽早固定案件事实,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深耕刑事领域,擅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常见罪名的定性辩护与取保辩护,团队秉持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细化的刑事法律服务。

陈胡月,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 8 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同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与知识产权代理双资质,系大湾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中山
  • 执业单位: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2020********2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
1442020********28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