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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能否取保候审

作者:郑波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1次举报


侦查阶段能否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可以。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郑波律师曾就职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青神县人民法院,从法十余年,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主要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眉山
  • 执业单位:四川良柄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1420********4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