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出借人A某自2022年起3年间向借款人B某、C某夫妻陆续出借38笔款项用于二人店铺经营,双方虽签订借条但存在预扣利息、转账与借条金额不一致、部分借款无转账凭证等问题,后双方就欠款金额产生争议,A某委托郑艺华律师团队提起民间借贷之诉。
二、办案策略与过程
郑艺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30余笔零散借款的特点制定分层办案方案:
证据梳理优先:逐笔核对38张借条对应银行、微信转账记录,梳理每笔借款的出借时间、实际到账金额、还款记录,剔除无转账凭证的“利滚利”部分,最终固定实际出借金额为94.4万余元,形成清晰可查的资金往来台账;
抗辩预先回应:针对被告提出的“职业放贷”“高利转贷”抗辩,提前整理出借人资金来源证明,举证说明资金均为出借人自有合法资金,不存在违规转贷情形;
共同债务举证:调取被告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工商登记信息,举证说明借款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即使部分借条为单方签字,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利率主动调整:主动将原约定的月息2分调整为符合法律规定的LPR四倍,提前排除超额利息抗辩。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
B某、C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共同偿还A某借款本金90多万元,并按每笔借款实际出借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二人已支付的30多万元优先抵扣利息,多余部分抵扣本金;
二人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A某财产保全费5000元;
本案诉讼费大部分由被告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