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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得不说的问题之——离婚协议

发布者:王涛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68人看过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准备协议离婚时一般都会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这个协议一般既包括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内容也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和子女抚养的约定。许多人对于协议有啥内容,协议啥时有效,协议能反悔吗等充满疑问,下面,就以下问题作下解释。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既可以只约定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也可在此基础上加上有关财产和子女的内容,但一般来说,如果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让你们把后一项内容再加上,具体内容可上网搜索范本。

二、离婚协议啥时生效

一般的观点,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后就有效,但这个有效不等于生效,因为协议是为离婚这个事件发生以后而作的约定,只有等离婚证书到手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的那一刻起,离婚协议才算是正式生效,对双方才产生约束力。换言之,即使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在没拿到离婚证书或判决调解书生效前,你还是可以反悔的。比如,有人在协议或诉讼离婚过程中,忽然又不想离了,这个离婚协议当然是没有生效的。

三、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一般是应严格遵照执行的。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 9 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一点,就是说,离婚协议在生效后可以反悔,但这个反悔只能是对财产分割问题的反悔,而不涉及离婚问题的反悔,而且这个反悔的前提条件是:在订立协议时,另一方对反悔方有欺诈、胁迫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才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可能。但离的婚是回不去了。第二点,请求撤销或变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间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那么,对不起,你连反悔的机会也没有了。

四、离婚协议中的涉及的房产还没过户一方赖账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尤其是房产的约定是协议是否顺利达成的重要条款,房产有约定就意味着房产可能从一个人的名下转移到另一个人或孩子的名下,这种转移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赠与。现实中,有人在离婚后对协议却反悔了,也不配合去过户房产,这种其实是一个麻烦事,因为《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亦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就是说没去过户,有协议也不保险。这个问题其实在法律实践中也是个难题,建议离婚后赶紧办理过户或公证,这样才能有效地留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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