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沐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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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徽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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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责任纠纷案

发布者:许沐之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276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1日,甲(男)、乙(女)夫妻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以九五折优惠(总价59.2888万元)购买A公司开发的“某花园”3号楼2单元xx号现房。甲、乙当日付定金3万元,次日付清尾款,A公司开具全额发票并交付房屋,但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网签备案。

2020年12月10日,A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2021年5月31日前办妥房产证,否则赔偿5万元。期限届满后,A公司未履行,甲、乙遂起诉要求办证并索赔。


判决结果

一审(某区法院)

  1. A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为甲、乙办理房屋产权证;

  2. A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甲、乙赔偿款5万元;

  3.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A公司承担。

二审(某市中院)
驳回A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1050元由A公司承担(终审判决)。


案件分析

争议焦点

  1. 认购协议是否等同于正式合同?
    法院认定:协议已明确房屋位置、价款、付款方式等核心条款,且A公司收款交房,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5条,应视为有效买卖合同。

  2. 未网签能否免除办证义务?
    法院认定:A公司自认房屋符合办证条件,未网签系其自身原因(如账户冻结),不可归责于购房人,承诺无附加条件,必须履行。

  3. 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法院认定:5万元赔偿系A公司自愿承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按约支付。


律师点评

许沐之律师(代理甲、乙)

  1. 风险提示:认购协议若具备买卖合同核心要件,可能被直接认定为正式合同,开发商需警惕“未签合同即可免责”的误区。

  2. 证据关键:甲、乙保留付款凭证、承诺书等证据,直接锁定A公司违约责任。

  3. 开发商教训:A公司因内部管理问题(如资金监管账户冻结)导致违约,反映其风险防控不足。承诺需严谨,避免“无条件”表述扩大责任。

建议

  • 购房人:签约后及时督促网签备案,留存书面承诺;

  • 开发商:规范销售流程,确保承诺与履行能力匹配,避免高额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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