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办律师:余铖律师
案情简介:
刘某某在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他人请求,利用工作便利将所在隔离点的三份疫情防控通行证件进行彩色复印、遮盖部分信息后复印,交给他人用于运输生活物资。后该通行证被放置于一货车内,该车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公诉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左右,并处罚金5000元。
辩护策略与成效:
余铖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了“认罪认罚+切断关联+争取自首”的多层次辩护策略。
首先,辩护人敏锐发现刘某某系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到案,到案后即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应向法庭主张“视为自首”的法定从宽情节。其次,针对本案因交通肇事引发社会舆论的客观情况,辩护人当庭提交了指挥部通知与官方通报等关键书证,有力论证了案发时涉案通行证件已非出入必要凭证,将刘某某的伪造行为与后续肇事后果在法律上予以切割,防止法院因案件社会影响而对刘某某从严惩处。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认定刘某某构成自首,并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5000元。该判决结果不仅比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八个月左右)更轻,且比同案另一被告人的刑期(八个月)少一个月,在疫情防控敏感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从宽处理的理想结果。
案例价值:
本案展示了辩护律师在“舆论关注型”案件中,通过精准运用自首认定规则、有效切割关联事件影响,成功实现“降档轻判”的典型辩护范例,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