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概要
在如今大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当下,很多人的投资都打了水漂,别说利润了,本钱都是血本无归,那投进去的钱是否一定是拿不回来了呢?
答案是不一定!虽然合伙是共担风险的活动,但具体能否要回投资款,还得看合伙伙伴们具体履行合伙协议的情况,一方有无违约的情形等,综合判定。
本案即是笔者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在当事人自己无法处理纠纷时,找到笔者,通过起诉到法院,不到一个月即拿回了投资钱款。
二、律师点评
合伙是人合性极高的经营行为,如任何一方未按照约定开展合伙事宜,且投资性项目所需店铺也未继续承租的话,即合伙各方的目的即无法实现,故守约方即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金的支付。
三、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65条第2款:“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566条第1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若取得了法院的胜诉文书,对方仍然不履行的话,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