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峰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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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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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争取权益

发布者:高瑞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248人看过


【基本案情】

原告 江某

委托代理人  高瑞峰,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王攀,河南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程某

2013年6月20日13时许,程某驾驶三轮车江某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江某受伤后入住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对此事故没有进行责任划分江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程某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一、程某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江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共计人民币31924.15元。二、程某赔偿江某医疗费的30%伙食补助费30%,共计人民币1716.30元。

【律师解析】

因为交警并没有做出责任划分认定书,律师通过事故现场的照片和双方当事人的笔录,将我方的过错程度降低至30%,也就是只需要承担江某的全部损失30%。

【本案结语】

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划分依据,在没有事故认定书的情形下,我方承担的责任越小,需要支付的费用就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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