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资料有:
1.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资料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资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二、离婚时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时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的分割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分割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6.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