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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者:刘庆飞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分类:法律顾问 |449人看过

一、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资料有:

  1.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资料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离婚财产保全需要资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二、离婚时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时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申请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的分割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分割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6.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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