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律师事务所
廖旭东(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年2月10日,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我申办的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了,在欣喜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我理想的律师事务所又是怎样呢?
一. 团结的律所
律师如一盘散沙,各做各的,律师间沟通少,律所缺少向心力,是当今很多律所的通病.
作为一个新所,我不愿意它也患有这种病,我之所以创办律师
事务所,目的之一,是为了给自己和其他律师提供一个安身立命的事业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的律师是平等的,是一个集体.我们好象坐在同一条船上,同舟共济.所以,在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现有六间标准的律师办公室,面积都是一样的:16平方,有人参观律所后问我:你是律所老板,为什么你的办公室不大一点呢? 我笑答道:来粤法所工作的律师,是平等的,且有优先调选办公室的权利.
在粤法所,设有一间小厨房,这是特为中午不回家吃饭的律
师和工作人间准备的,大家在一起吃饭聊天,其乐融融.
二. 共赢的律所
在粤法所,分配制度是多样化的,且由律师自己选择,承包制和提成制并成,二者可以自由转化,提成制有上限,不论是何种制度,律师承担的费用,只是一定的合理费用.律所为每个律师每月提供三天的值班机会,获取案源.作为所负责人的我,真心希望我所的律师业务发展好,收入丰.
三 有文化的律所
律所文化是律所在法律服务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律师所高度自我认同、遵守、带有本律师事务所特色的价值观念、企业精神、经营准则、经营作风、道德规范、发展目标的总和。
如何建设律所文化?现谈谈自己的初步想法:
(一) 律师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属于有文化的人,所以,律师除了挣钱外,在办案之余,应将自己的办案心得,写成文章,在网上发布,一方面有利于扩大自己的知名度,获得案源,另一方面也可以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 律师应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活动中,体现律师的社会价值.
(三) 律所应不定期组织律师和工作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增进友谊,增强律所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