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定伟律师

  • 执业资质:1500220**********

  • 执业机构:重庆三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经济犯罪暴力犯罪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刘XX与冉X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周定伟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1日|分类:综合咨询 |20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刘XX因与被上诉人冉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2017)渝0238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刘XX以与谭XX在本案中的债权债务已结清为由,于2017年12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一审起诉及二审上诉。冉XX同意刘XX撤回一审起诉。
本院审查认为,刘XX申请撤回起诉及上诉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2016)渝0238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刘XX撤回起诉及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减半收取262.5元,由刘XX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刘XX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