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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没领证,彩礼需要返还吗?

发布者:河南百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1015人看过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2)豫15民终2684号


2016年,原告在郑州上学,被告在郑州务工,双方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2018年1月24日,原、被告按照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后持续稳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超过3年。在此期间,原告为被告购置一个钻戒、一个对戒、一条钻石项链、一个手镯。庭审中,被告自认收到原告给付彩礼100000元、压毡包20000元。2021年10月,被告认为原告在外有不轨行为,双方发生争执,被告离开原告家,双方分居至今,现原告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返还彩礼20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已经自行返还了三金等贵重物品。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现金彩礼100000元,被告未予认可,原告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法院对此不予支持。原告主张曾先后向被告转款45000元,被告未认可,因该款项系同居期间的转款,非给付彩礼范畴,法院对此不予支持。原告为被告购置钻戒、对戒、钻石项链、手镯,应视为赠与,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该部分款项的这一主张不予支持。原告主张改口费10000元,因该款项系原告家庭成员对被告方某的赠与,法院对此不予支持。被告辩称其与原告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不应退还彩礼,被告方这一抗辩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采纳。被告方辩称双方同居生活达六年之久,个人财产与婚约财产混同,彩礼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因本案处理婚约财产纠纷,双方同居期间的花费法院酌情在彩礼款中予以综合认定。被告在与原告共同生活期间支出及陪嫁花费52400元应在彩礼款中扣除,原告虽对此不予认可,但被告在按习俗“结婚”过程中,是会带有部分陪嫁及正常人情支出,故法院对这一部分酌情处理。原告给付被告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已分居,原告要求返还彩礼,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40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婚宴费用系男女双方宴请亲朋好友的消费性支出,与法律所规定的彩礼返还并无关联。双方家庭均有改口费支出,该费用属于人情往来,不宜认定为彩礼。关于男方现金交付彩礼十万元,其提供的证据不足,对此应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银行流水、账单等证据来看,双方当事人和家人在长期共同生活期间存在相互转账、共同支出的行为,其中部分转账是家庭生活中的正常经济行为,不宜一并认定为彩礼。从双方举证来看,女方置办了嫁妆,且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亦承担了部分家庭开销。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彩礼数额等因素,从适当保护妇女权益和维护善良风俗角度,原审酌定方某返还4万元彩礼符合本案实际,并无明显不当,本院不再改动。

百典解读


一、彩礼的定义:
彩礼是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关系,按照地方习俗于婚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量金钱和物品,以表示愿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种方式。从法律上来讲,是以缔结婚约为目的的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赠与行为失效,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按照习俗返还彩礼。
二、彩礼的范围:一般限定为男方一次性给付女方数额较大的礼金及首饰等贵重物品,如三金等。本案中,婚宴费是因举行结婚仪式的花费,系双方举行结婚仪式的必然支出,且双方均要承担,不应认定为彩礼;改口费一般系亲属给付,不宜认定为彩礼,无权要求返还;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支出,性质为日常开支,系生活中的必然支出,不宜定性为彩礼。
三、彩礼的返还情况:
1、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应当返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后离婚的情况下,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应当返还彩礼。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法定条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2、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应当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生育子女情况、彩礼具体情况(收取、实际使用、回礼等)、筹办婚礼支付的必要费用、当地经济水平、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本案中,女方置办了嫁妆且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承担了部分家庭开销,由于双方共同生活,事实上此彩礼嫁妆已经转化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被双方消费掉。故,此种情况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所购置嫁妆的使用情况、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以灵活考虑。

百典建议


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如果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多会要求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但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并非一概而论,为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多个方面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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