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某酒吧经营者组织多名未成年女性在店内从事跳艳舞、陪酒等营利性陪侍活动。被不起诉人受雇协助管理层对陪侍人员进行管理,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案件难点: 该案系共同犯罪,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敏感;被不起诉人直接参与酒吧经营管理并协助管理陪侍人员,在犯罪链条中具有一定作用;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系近年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入罪门槛较低,司法机关通常持从严态度。
律师代理成果: 经齐小龙律师辩护,检察机关认定被不起诉人虽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扣押的个人财物亦依法返还。
律师作用: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充分论证被不起诉人的从犯地位、坦白情节及认罪认罚态度,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参与程度,提出犯罪情节轻微的法律意见,促使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避免被不起诉人留下犯罪记录。
齐小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