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俞强律师
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深耕保险诉讼与保险合规争议解决领域多年,专注处理各类保险纠纷案件,具备扎实的保险法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其熟悉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合同条款细则及拒赔裁判规则,擅长拆解保险合同漏洞、识别理赔陷阱,精准应对各类复杂保险纠纷。
执业期间,主要承办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机动车保险及企业财产险等各类保险诉讼案件,专攻保险拒赔、理赔纠纷、保险合同无效、免责条款争议、保险代位追偿等疑难争议案件。
俞强律师始终秉持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立足案件细节与司法实践,精准把控案件争议焦点,善于通过专业法律论证突破理赔僵局。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务实的服务态度,赢得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第一部分:揭示常见误区与痛点(现象分析)
一、开篇点题
别把保险合同当成民间借贷的"合法外衣"了!以保险之名行融资之实,表面是张保单,底下却是一笔注定无效的非法资金游戏。许多投资者被"保险理财"的高收益迷惑,最终血本无归才醒悟。
这类"理财型保单"往往打着保本保收益的旗号,把本应分散风险的保险异化为吸储工具,一旦平台爆雷,投资者既拿不回本金,也难以依据保险合同主张权利,两头落空。
二、剖析弊端
这一误区的危害是多重的,且往往涉案金额巨大。
从效率原则看,当事人耗费大量精力设计"保单+回购""保单+收益承诺"的复杂结构,自以为绕开了金融监管,实则一旦纠纷,整个安排因缺乏真实保险目的而崩塌,时间与资金双双落空,维权成本极高。
从策略层面看,它反映出设计者对"保险之核保风险、分散损失"本质的误读,把保险工具当融资通道,暴露了法律架构能力的缺失,也令参与其中的普通投资者在诉讼中连"投保人"身份都难以自证。
从规则与理念层面看,它违背了保险法"分散危险、补偿损失"的立法宗旨。当合同双方并无真实承保合意,仅借保单掩盖资金借贷或非法集资关系时,保险的外壳便失去了正当性。民法典关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则在此直接适用——表面的保险合同因虚假意思而无效,隐藏的非法融资关系亦不受法律保护,双方须各按过错返还与分担损失。
第二部分:阐释核心观点(提出"新东西")
那么,正确识别是什么?关注两个核心。
核心一:可戳破伪装的真实目的证据——看"有无可保利益与危险分散"
以保险合同掩盖的非法融资关系无效。这一规则的"新"在于:它提供了一把"照妖镜"——凡是缺乏真实保险目的、约定固定返本付息或保本收益的结构,本质都是融资而非保险。
改编案例:某理财公司推出"保险理财计划",与客户签订所谓"保单",承诺三年后返还本金并付年化12%收益,资金不入保险专户而直接用于放贷。后公司资金链断裂,客户以保险合同索赔。律师调取资金流向、收益条款、无真实核保记录,证明所谓保单只是融资凭证。法院认定:表面保险合同因虚假意思无效,隐藏的借贷因涉非法金融不受保护,客户只能按非法集资清退程序受偿。一份资金流向图,彻底揭穿了"保险"伪装,也为同类受害者指明了维权路径。
其表现与识别:审查是否约定固定收益、是否实际核保、资金是否进入保险账户、是否存在回购或刚性兑付条款——这些皆是融资而非保险的标志。凡"只谈收益不谈风险"的"保险",都应是红旗。
核心二:穿透式审查的法律视角——名实不符,以真定性
核心二是一种高阶论证:在材料已定下,不被合同名称束缚,而是穿透到资金实质与双方真意。它依赖律师对保险本质、虚假意思规则及金融监管红线的综合把握,以及从庞杂账目中还原真实法律关系的能力。
案例展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团体年金保单",实为甲向乙融资并承诺保底。纠纷中乙主张保险赔付。律师以穿透视角论证:双方无真实投保意愿,保单仅为借款担保外壳;依虚假意思规则,保险部分无效,隐藏借贷若涉违规亦无效。法院采纳,按基础法律关系处理。正是"透过名称看实质"扭转了定性,也警示市场:借保险外壳融资,终将两头落空。
第三部分:构建系统方法论(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
应从"看名字定性质"的初级阶段,升级到"穿透审查、实质定性"的高级阶段。四条策略原则:
一、签约前问"保的是什么险"。凡说不清承保风险、只谈收益的"保险",立即警觉其融资本质,拒绝盲目签署,守住第一道防线。
二、查资金流向与账户。真实保险资金入保险公司专户,受监管托管;若入第三方或用于放贷,基本可断定为融资伪装,应立即止步。
三、识别刚性兑付条款。任何"保本保收益""到期返本付息"约定,都背离保险补偿原则,是无效红旗,也是刑事风险的信号灯。
四、用结构化工具做合规体检。可借助AI辅助将合同条款按"危险转移/收益承诺/资金去向"三栏拆解,快速判定名实是否相符,把风险挡在签约前。尤其在亲朋间口口相传的"内部保单"面前,更要以资金去向为第一问,凡资金不入保险公司专户的,一律按融资而非保险对待。
第四部分:总结升华
回顾开篇:借保险外壳行融资,是对保险制度的根本性曲解,源于对"保险即保障"本质的背离,也暴露了监管套利心态的泛滥。
当伪装被戳穿,参与者不仅要承受本金损失,还可能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而面临追责,代价远非一张假保单所能掩盖。
在监管趋严的时代,市场应从"数量式包装产品"转向"质量式回归本源"。每一次交易都当像工匠一样雕琢真实合意,像战略家一样守住合规底线,最终让每一份合同都经得起穿透审查,而不是在爆雷后追悔。
致胜的关键,在于名实相符——保险归保险,融资归融资,伪装终将被戳穿。
俞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