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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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纠纷俞强律师|“我只是小经销商、不知情就不赔”是真的吗?

作者:俞强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5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5次举报
2026-08-15

同样是卖了一批货,两个小经销商都被告侵犯商标权。一个没赔一分钱,另一个连货带利润赔进去八万。进货渠道差不多、卖的货差不多、连说辞都是同一句"我真的不知情",为什么结局差这么多?

这是俞强律师最近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之一。今天就把这个"不知情免责"的说法,掰开揉碎讲清楚。

一、先看两个经销商的差别

先把两个案例摆出来,都是改编案例,人物与细节已做脱敏处理。

读者小吴在县城开了一家五金店,从省城批发市场进了一批"某驰名品牌"的角阀,进货价比市场价低了百分之二十,对方还开了送货单、盖了章。后来品牌方起诉,说这批角阀是假冒的。小吴很委屈:我一个小店,哪能分辨真假?他赶紧把送货单翻出来,又找到批发商开的收据,还查到了批发商的注册信息,全部复印好交到法院。开庭时,他照着单据把进货时间、数量、金额、上家名称说得清清楚楚。

读者老郑同样进货被诉。他的问题出在两点:一是进货时图便宜,找的是微信上的陌生人,没有合同、没有送货单,转账记录只有备注"货款";二是对方问起时,他说不出上家具体是谁、在哪,只说"微信上认识的,后来把我删了"。

结果完全不同:小吴凭送货单和转账记录,证明了货物合法取得、也说清了提供者,法院认定他不承担赔偿责任;老郑因为"说不清来源",被判赔偿八万元。同样一句"不知情",一个免赔,一个全赔,差距就在证据上。

「一句话记住合法来源:不知情+合法进货+说得清上家,三个条件缺一,赔偿跑不掉。」

二、"不知情"不是免赔金牌,法律要的是三个条件

很多人只记住"不知情就不赔"这半句话,把后半句漏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明确,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权行为;但第六十四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要澄清一个常见误区:这条规定不是"侵权免责",而是"赔偿免责"。行为还是侵权行为,只是考虑到销售者主观上不知道、客观上又没有过错,法律网开一面,不让这种人赔钱。所以法院的判法通常是:侵权成立,停止销售,但驳回赔偿请求。如果对方还起诉了你的商誉、律师费等损失,这部分同样可能得不到支持。

注意,法律原文里有三个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不知道"。这个"不知道"不是自己嘴上说的,而是要让法院相信。如果进货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包装粗糙、渠道隐蔽,法官很可能认定你"应当知道"。进货时多问一句"有授权吗"、多核对一次包装标识,这份"谨慎"将来就是最好的"不知情"证据。

第二,"能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说白了就是有进货凭证:合同、送货单、增值税发票、转账记录、物流单据,越完整越好。注意,光有微信聊天截图不够,最好是能对上金额、对上货物、盖上章的单据。

第三,"说明提供者"。这个条件经常被忽略。你得把上家说得清清楚楚:公司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经办人。法院需要能顺着你的线索找到真正的源头。你要是来一句"网上随便买的,记不清了",这一条直接就废了。实务里还有一种情况:你说出了上家,但上家是个空壳公司或者个体户早已注销,法院仍可能认为你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赔偿照样要担。

三条都满足,才不承担赔偿责任;缺任何一条,都要按销售侵权的责任来担。

三、就算不赔钱,"停止销售"照样逃不掉

这里必须再敲一下重点:合法来源抗辩,免的是"赔钱",免不了"停止销售"。

很多人以为赢了官司就万事大吉,其实拿到判决书才发现,里面写的是"驳回原告赔偿请求",却照样判了"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这两个结论同时出现在一份判决里,一点都不矛盾。

也就是说,哪怕你三个条件全部满足,法院不判你赔一分钱,你手里剩下的那批货,也不能再卖了。品牌方要求销毁、下架、停止许诺销售,法院照样支持。道理很简单:赔偿是对"不知情者"的体谅,但侵权商品本身不能继续流通,这是对商标权的底线保护。

所以小经销商收到律师函或者被起诉后,正确的动作是三步:第一步,立刻下架、停止销售,别再让库存扩大损失;第二步,把进货凭证、上家信息整理成册,作为合法来源的证据;第三步,如果确实被冤枉,就把上家供出来,依法向上家追偿,这才是真正"甩锅"的正确姿势。

再补充一句:这套规则对网店店主、摆摊商贩、社区团购团长同样适用。线上进货的,下单记录、聊天记录、平台店铺信息都要留;线下进货的,送货单、收据、转账凭证都要留。别嫌麻烦,你留的每一张纸,都可能在未来省下几万块。

俞强律师提醒,很多小店吃亏就吃亏在"进货不建档":今天进一批、明天进一批,单据随手扔,真要举证的时候两手空空。与其等到被告那天再找证据,不如现在就把每笔进货的凭证留好、上家信息登记清楚——这张"进货台账",就是小经销商最便宜的保险。说到底,法律保护的从来不是"装糊涂",而是"真谨慎"的人。

【俞强律师简介】

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期专注民商事争议解决,深耕合同纠纷、房产婚姻、债权债务、公司股权等领域,执业以来代理数百起诉讼案件。俞律师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抓取关键证据、制定务实诉讼策略,办案严谨、注重实效,始终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执业信条。

•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 法学院 法律硕士 同时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等金融类资质 联系方式:13918...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47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1310120********47 房产纠纷、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