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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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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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6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20次举报
2026-04-06


定金合同生效,必须同时满足法定的基础生效要件与专项生效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基础生效要件包括: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关于定金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

专项生效要件为:定金合同以主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定金已实际完成交付,且定金数额未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其中,定金的实际交付是定金合同成立的法定标志,也是合同生效的核心必备要件,未实际交付定金的,定金合同不成立,自然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