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的价值必须由依法选定的、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进行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为准,方法通常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并重点考虑门面房的 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收益能力 等关键因素。如果您认为评估结果不合理,法律赋予了您申请复核评估和专家委员会鉴定的权利。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 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具有权威性,相关费用通常由过错方承担。
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评估报告、复核申请、鉴定意见等所有书面文件,并注意各项法定期限。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