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与乙方(以下统称“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要披露和分享部分属于机密的商业信息,为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旨在保护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机密信息,确保此类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复制,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机密信息”指合作过程中甲方或乙方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披露的所有非公开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及任何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 乙方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该第三方没有保密义务; 双方仅限于为实现合伙项目的目的而使用机密信息,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复制、分发或允许他人使用对方的机密信息。 若任何一方将机密信息披露给其员工、代理人或顾问,应确保这些接收人承诺履行与本协议相同的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政府机关或法院的要求,披露机密信息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并且披露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或限制该类披露。 经过对方事先书面授权,披露机密信息可视为经过同意。 在合伙关系终止或对方要求时,接收方应立即将所有载有机密信息的文件、记录、材料、设备等返还给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 对于电子形式的机密信息,接收方应确保所有副本从其设备中永久删除,不保留任何备份或副本。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保密义务自合作开始之日持续生效,且在合作终止或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直至机密信息被披露方正式书面宣布解除保密要求为止。 若机密信息的保密性具有长期价值,保密义务将不因协议到期或合作关系终止而终止。 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声誉损害或其他损失,违约方应承担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涵盖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相关费用。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无法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双方应及时沟通并采取合理措施降低损失,不视为违约。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果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并继续履行。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保密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之前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备忘录或协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