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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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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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鉴定有异议的处理?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次举报


伤残评定意见书作为一种民事证据,对鉴定结论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由当事人自行进行伤残评定和起诉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两种鉴定形式,如果不服,所采取的救济方式是不同的。

如果伤残鉴定系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那么对方当事人如对该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一般会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如果伤残鉴定结论系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对方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除非对方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鉴定人员无资质、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鉴定程序不合法等情形,否则原则上法院不会轻易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