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销售明知是不安全食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7日|分类:人身损害 |798人看过

销售明知是不安全食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朱某在佳乐超市购买了五福药业公司生产的“银杏叶软胶囊”共计2000元,产品瓶身包装上标注了卫生许可证号、配料为银杏叶提取物。经查证,朱某发现其购买的“银杏叶软胶囊”既没有药品批准文号,也没有保健食品标志,只能说是普通食品,不得宣传治疗和保健功效;同时,该产品未经食品安全认证,本不能出厂销售;并且产品配料含有银杏叶提取物,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属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佳乐超市任意将违法产品上柜销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朱某要求佳乐超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请问,朱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江西 陆萍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银杏叶软胶囊”确已取得了卫生许可证,但是该产品中的银杏叶的食用安全性并未经过安全性评价,也未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报批准。而根据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规定,银杏叶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银杏叶作为普通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均属违法,因此,佳乐超市销售的“银杏叶软胶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国家法律、行政规章对食品、保健品的生产原料、市场准入等均有明确规定,佳乐超市作为食品专业经营单位,应知悉相关规定,其在进货时未履行检查验收职责,并进行了销售,已经构成明知,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朱某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10倍赔偿金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