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长沙邓普云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0: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3979830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未按操作规范无证驾车致行人死亡 获刑十个月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360人看过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黎霞)男子无证驾驶未检验的农用三轮车且未按操作规范,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致其死亡。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11月某日,张某无证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注销状态),途经萍钢广场路段时,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路边行走的行人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湘东大队调查认定,张某负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主动到案、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979830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566040

  • 昨日访问量

    237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长沙邓普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