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长沙邓普云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0: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3979830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非法购买“摔炮”储存于仓库 男子获刑三年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542人看过举报


中国法院网讯(黎霞)未取得相应许可证,购买“摔炮”私自储存。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黎某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从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17日期间,被告人黎某在未办理买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分多次从一名“周姓”男子处购买了“摔炮”,并储存在租来的仓库中,其中大箱681箱、小箱2708箱,共计13426200个。

  经鉴定,查获的“摔炮”含有烟火药,总药量共计93.9834千克。2019年11月22日,黎某主动前往湘东分局治安巡逻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违反国家爆炸物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储存爆炸物93.9834公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黎某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979830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564950

  • 昨日访问量

    237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长沙邓普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