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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一抑郁症患者“杀母”被判二年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345人看过举报


成长过程中累积不良情绪,患上精神抑郁症90后小伙手持菜刀砍向母亲。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9日,吴某趁父亲下楼打电话之机,站在正在卧室为其铺床的母亲涂某背后,使用厨房拿取的一把菜刀击砍涂某面部。涂某被砍后伸手反抗,吴某用菜刀击砍其手部数刀,并用刀刃压其手部动脉,造成涂某头面部及手部多处创口,右手拇指、小指离断的伤势后果。期间,涂某叫喊救命,吴某停止击砍行为,并拨打120电话求助。随后,吴某将菜刀藏好离开现场,并拨打110陈述自己杀人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持刀砍杀母亲并致母亲重伤,其行为触犯刑法,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吴某在实施犯罪时,系重度抑郁发作,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之人,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自动放弃杀人行为,并拨打急救电话,使母亲得以及时抢救和治疗,系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其中止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其母亲对其表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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