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罗兰 蓝棋炜)明知自己对炒外汇一窍不通,却仍打着炒外汇可获得高回报的幌子,引诱他人炒外汇从而对其进行诈骗。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吴某以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2018年以来,吴某以投资赚钱的幌子,从陈某处借钱赌博,赢钱之后以高回报连本带息再还给陈某。逐步骗取陈某信任后,吴某又假借炒外汇赚钱的名义,让陈某用自己的手机注册外汇交易软件,骗其汇入资金48000余元。吴某在明知自己和陈某均不懂外汇交易相关流程的情况下,仍帮陈某在该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操作。交易亏损后,吴某并未将亏损情况告知陈某,而是将账户中抽取的佣金和退还的保证金共计17000余元取现用于个人日常花销。2019年10月29日,吴某被沙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被抓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和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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