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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法院向某银行开出100万“罚单”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 |253人看过举报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对一不如实申报财产的某信用社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并足额扣划近千万执行款。该银行作为被执行人因不主动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据了解,这也是迄今为止浙江法院向被执行人开出的最高额度罚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信用合作社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徐某因与他人合作经营生意寻求资金,以该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向中介虚构为完成信用社的存单业务,让中间人介绍客户至该信用社存款,并承诺对客户额外贴息,赵某、吴某、虞某向该信用社存款。然而,因背负巨额债务无法偿还,徐某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抓获。致使赵某等人存款至今无法兑现。

  2019年12月6日,柯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农村信用社应兑付给赵某存款120万元,兑付给吴某存款200万元,兑付给虞某存款5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三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3月13日,柯桥法院对这三案件立案执行,于立案当天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要求其报告名下财产。然而,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承办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某农村信用社),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并告知若不履行将对其依法采取罚款措施。然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再三推脱,不愿履行。

  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6月4日,柯桥法院依法作出对该被执行人罚款100万元决定,被执行人不服向绍兴中院提出复议,绍兴中院驳回其复议申请,维持柯桥法院罚款决定。但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相关义务,且未缴纳罚款,柯桥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进行反复、多次不间断查询,终于发现其存款踪迹,立即赴现场予以足额扣划。上述三案件得以圆满执结,100万元罚款也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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