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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能办理入学实施诈骗获刑四年四个月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420人看过


中国法院网讯(李瑞鹏)现如今,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纷纷心急如焚的“找关系”,却不想一脚踩进骗子的陷阱。近日,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以能办理入学为由的系列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7月份,被害人李某萍想让其孩子入读洮南市实验小学,便问其朋友邹某某是否有门路能疏通关系,邹某某遂联系了李某某。李某某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解决此事,仍谎称有办法帮助办理入学,并表示要花15000元打点关系。谁料钱到账后,李某某便再无音讯,孩子入学的事也成了水中月,镜中花。经审理查明,2017年、2018年期间,李某某虚构事实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他人办理入学,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骗取李某萍、刘某双等14名被害人人民币165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李某某多次实施诈骗,可以酌定从重处罚。

  洮南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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