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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租船合同的特殊内容?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522人看过




各种租船合同的特殊内容?

??A.航次租船合同的特殊内容?

??航次租船合同除具有租部合同的共同内容外,还载有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a.货物条款。即规定由约定的船舶运输特定货物的名称、种类、包装等内容的条款。???b.装运港和目的港条款。即规定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的名称及地理位置等内容的条款。有时,该条款中并不写明具体的装运港和目的港,而仅规定若干港口或船舶的航线方向,具体的装运港和目的港则留待日后选定。?

??c.爱戴期限条款。即规定船舶受载期限的条款。船舶受我期限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受载日与解约日之间的期限。受载日是指依合同规定承租人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早装运日期。解约日则是指依合同规定承租人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晚装运日期。?

??d.装卸期限条款。即规定承租人完成装货和卸货作业期限的条款。通常,半年期限以若干天或小时表示,或者以装卸量/单位时间表示。?

??e.运费条款。应当注意的是,在航次租船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不是租金,而是运费,这是航次租船合同之所以在法律性质上属运输合同的一个标志。在运费条款中应当规定运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运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即规定运费率和规定运费数额。运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预付运费、到付运费和部分预付部分到付运费。???f.滞期费和速遣费条款。即规定船舶装卸货物时所发生的滞期费和速遣费的条款。滞期费是指因承租人未能在规定的装卸时间内装卸完货物,使出租人的船舶滞留港内,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赔偿金。速遣费是指因承租人在规定的装卸时间届满前完成装卸货物,使出租人的船舶得以提前起锚出港,出租人给付承租人的奖励金。?

??g.留置权条款。即规定出租人在一定条件下对其船舶所运载的货物享有留置权的条款。???h.责任终止条款。即规定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对租船合同的责任即告终止的条款。该条款的.目的,是限制承租人的责任,从而将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都转移给收货人承担。???i.互有责任船舶碰撞条款。???j.承运人不负装卸费用责任条款。???k.杰逊条款或新杰逊条款。???B.定期租船合同的特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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