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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保护在我国当前的特殊作用?
??履行国家保护义务首先应是立法机关的任务,上文针对理论框架的讨论也基本集中在立法保护问题上,而司法机关主要通过正确适用相关规范来履行保护义务。但在我国,司法保护应该比在西方国家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因为我国有着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宪法规范和社会现实。在宪法规范方面,由于国家保护义务同防御权一样是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最重要功能,因此当私人无法通过契约关系来平衡相关利益时,国家必须设法进行保护。而在社会现实方面,我国的法制建设与西方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立法目前尚不健全,如果坚持认为司法机关只通过正确适用普通法律来履行保护义务,那么基本权利保障体系在我国就会产生很大的漏洞。鉴于我国的特殊情况,笔者认为司法机关这一道最后保护屏障不仅要积极配合立法机关,还应该最大限度的弥补立法保护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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