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裁定可以适用以下情况:
(1)裁定起诉不予受理;
(2)裁定驳回起诉;
(3)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4)对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裁定;
(5)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6)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7)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8)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9)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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