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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还应当先救人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 |261人看过举报


7月16日凌晨三点,北京南四环发生一起SUV追尾铲车并起火自燃的交通事故,导致SUV内两人死亡。在车祸发生后,铲车司机一直打电话未积极施救的行为也引发争议。

18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报称:2019年7月16日3时30分,在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戚XX(男,22岁)驾驶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的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在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适有一辆白色小客车同方向由戚XX车后驶来,小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尾部发生碰撞,后小客车起火燃烧,造成小客车内张X(女,31岁)和白X(女,34岁)两人死亡,两车损坏。目前,戚XX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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