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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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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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买房没过户,如今拆迁原房主翻脸不认账!律师介入追回100 万元拆迁补偿款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5年08月21日|分类:拆迁安置 |392人看过

谁都知道买房得过户,可偏偏有些时候,过户就是办不了,可能是房子压根没办证,可能是产权存在纠纷等原因,往往会导致购房者难享所有权、权益易受损、维权困难等问题。

而我所鲁翠律师,就在房屋未过户的复杂情况下,为当事人成功追回 100 万元拆迁补偿款!用专业能力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守住了应得的权益。


?案件背景

2003 年,A先生和 B先生 签订了《售房协议》,当日 A 先生以现金交付了购房款。但因卖房时该房屋的登记所有权人仍是 B 先生的父亲,不满足过户条件,所以未能办理房产过户。后来,B 先生的父亲将房屋过户到 B 名下,可此时 B 先生已移居澳大利亚,长期不在国内,导致房屋过户事宜被一再搁置,A 先生一家就这样在案涉房屋中共同居住了 19 年。

2019年,案涉房屋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内。

2022年区人民政府向 B 先生送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案涉房屋的拆迁补偿收益为100万元,该款项因政府财政资金问题,暂未发放,A先生多次向拆迁办反映无果,后来找到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鲁翠律师委托代理诉讼。


案件难点

01.证据不足,房屋交易时间已有19年,并且是现金交易,没有留下证据,现在证据很难收集;

02.时间紧迫,要快速立案并做诉前保全,以及与拆迁办联系,避免拆迁款打给对方,否则国外很难追回款项;

03.送达问题,对方不在国内,送达可能会很麻烦;


办案经过

面对这起横跨 19 年、涉及跨国送达和证据缺失的复杂案件,鲁翠律师迅速介入,以精准策略和扎实行动突破重重阻碍。

鲁翠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研判核心风险:若 100 万元拆迁补偿款被发放给移居澳大利亚的B先生,跨国追讨将难如登天。

为此,鲁翠律师在 72 小时内完成诉讼材料梳理、保全申请书撰写,仅用一周便向法院成功提起诉讼并递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凭借对财产保全程序的熟稔把握,法院裁定冻结该笔补偿款,从根源上阻断了 “钱房两空” 的危机。

与此同时,鲁翠律师连夜起草《产权争议告知函》,直接送达拆迁办,明确指出房屋权属存在纠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暂停向任何一方发放补偿款,为案件争取到宝贵的处理时间。

针对 “现金交易无凭证、19 年证据难追溯” 的痛点,鲁翠律师制定了 “以占有事实反推交易真实性” 的证据策略:

她逐一排查 A 先生一家 19 年的居住痕迹:驱车前往房屋所在地,现场收集泛黄的水电费缴费单据(最早可追溯至 2004 年)、装修公司留存的施工合同与付款收据,甚至找到当年为房屋安装空调的师傅出庭作证;

同时挨家走访周边邻居,录制 12 份证人证言,其中年近八旬的老邻居清晰回忆起 “2003 年 A 先生一家搬来的场景”,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有力佐证了 A 先生长期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事实,间接印证了购房交易的真实性。

考虑到 B 先生移居澳大利亚可能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案件陷入停滞,鲁翠律师主动调取 B 先生的户籍信息,排查其国内亲属关系,最终联系到 B 先生的妹妹。

通过多次沟通释法,阐明若文书无法送达可能产生的缺席判决后果,促使其妹妹同意代为接收法律文书,确保法院顺利完成送达程序,案件得以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终于等到庭审那天,B 先生突然否认签署过《售房协议》,试图彻底否定交易事实。鲁翠律师早已准备充分,她当庭申请对协议中 B 先生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并精准提供了 B 先生在澳大利亚的银行签名样本、早年国内工作档案中的签字记录作为比对材料。

为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鲁翠律师全程参与鉴定机构的筛选,最终选定三家具有国家级资质的鉴定机构分别进行独立鉴定。历经半年等待,三家机构均出具鉴定意见,一致确认协议上的签字为 B 先生本人所签。

这份关键证据直接击碎了 B 先生的谎言,成为法院认定《售房协议》有效性的核心依据。


最终结果

案件历时一年半,法院开庭十余次,鉴定结果售房协议中 B 先生的签字与其本人一致,以及根据多次庭审辩论、我方提供的物证以及证人证言,法院最终认定了我们当事人 A 先生获得案涉房屋不动产物权。

现案涉房屋不动产物权因拆迁而转化为拆迁安置权益,已无必要再行办理过户登记。

A 先生主张案涉房屋的拆迁补偿收益 100万元,最后法院全部支持了。

二审对方虽然上诉了,但是双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了,客户对这个结果也是非常满意,鲁翠律师感叹无愧于当事人的信任及委托。


办案感悟

此案给广大购房者敲响了警钟:房屋买卖务必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别因一时疏忽埋下法律隐患。

而鲁翠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采取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更是堪称力挽狂澜的关键一步,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的敏锐与果断。

如果当时 100 万元拆迁补偿款被发放给移居澳大利亚的 B 先生,一旦款项流出,跨国追讨的难度极大,当事人 A 很可能面临 “钱房两空” 的绝境。

正是鲁翠律师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对法律程序的熟稔把握,让法院快速裁定冻结了该笔补偿款,从根本上阻断了风险。

此案再次提醒广大购房者:房屋买卖务必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切勿因一时疏忽留下法律隐患。

若因特殊原因未能过户,需妥善保管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居住证明等材料,一旦发生争议,这些都将成为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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