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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不和,儿子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 |235人看过举报


有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例,齐某与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经过三年时间的恋爱二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之后齐某与惠某婚姻生活和谐、感情较好。一年后惠某生育一女齐小某。

后来齐某的母亲嫌惠某花钱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一直不喜欢惠某,当得知儿媳惠某生育一女后就对惠某更加不满,为此经常挑唆儿子离婚,面对母亲的挑唆一开始齐某不为所动,当母亲说的次数多了以后,齐某产生了与惠某离婚的想法。四年后,齐某的母亲与惠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齐某以婆媳不和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认为齐某想要离婚可以先行调解或者这直接去法院起诉。

结合该起离婚纠纷案的案情,齐某与惠某不具备法定的离婚事由,齐某与惠某经过三年的恋爱后登记结婚,证明婚前感情基础牢固,婚后生活和谐、感情较好,只是齐某母亲与惠某发生争吵,齐某与惠某之间并无根本性原则分歧,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只要齐某妥善处理好母亲与惠某之间的关系,夫妻二人还是能够共同生活。

为此,法院判决不准许齐某与惠某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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