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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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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怎么认定呢?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388人看过


我们这里说的分居,不是因夫妻双方基于工作等客观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情形,而是因夫妻关系失和,双方主动选择不再共同居住的情况。

在判断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属前,有必要知晓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各自范围,那么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在法律规定中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主要有有以下方面:第一,工资、奖金;第二,生产、经营收益;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例如稿费、稿酬等;第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没有明确约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所有的财产;第五,其他,包括一方个人投资所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安置费。第六,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第七,一方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原则上登记者,但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第八,夫妻双方父母出资为夫妻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按份共有,份额按照出资比例确定。

个人财产范围包括: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二,一方获得的医疗费等费用;第三,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第三方的财产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形;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此处仅限于个人专享的生活用品;第五,其他,包括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产进行出资的,该出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进行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父母出资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该算作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综合上述的规定,夫妻分居虽然不在一起居住,但属于夫妻在婚内所得的财产,不包含在个人财产的范围内,故所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及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夫妻虽然分居了,但这期间所得的收入,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在分割这比财产时,是可以分割给自己的。双方所分割的财产相差太大的,那一部分的差额是可以用相当的财产补偿给对方。根据上述规定,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悬殊比较大的,实行的是差额补偿,分配份额上一般均等分割的原则。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在分居时书面签订了协议对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则以双方约定为准。分居时间长短、即使一方没有对获取财产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能改变财产夫妻共有的性质,一方也不能以分居时间长、自己贡献力大为由主张多分。各自站位不同,利益考量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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