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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赠与(二)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 |309人看过举报

然而一段恋爱里,就是会有付出,双方都会付出,付出是为了维系爱,而不是应该用是否达到结婚目的来要回付出,除非一些特殊情况。

所以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恋爱时期的赠予呢?

如果赠与的财产的性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方说彩礼。那么。这种就需要在双方在结束你们的恋爱关系的时候,或者是没有能结婚成功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那一方是可以主张对方返还的。

恋爱的时候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大额的赠与,例如高档的手表、金戒指、贵重的项链、名贵的汽车等等这类财产,这些通常不属于日常生活消费内容,在赠与对方之后,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是需要根据赠与人当时的赠与目的来进行判断的,是不是以结婚为的目的给的。

在恋爱的期间内,男女双方为了增进感情,经常会互相发红包,或者是转账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喜欢。这样的红包或者转账是否属于赠予,要根据具体金额和实际情况。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因为结婚,是因为对方开口借钱,并且金额并不大,那么一般都是会认定赠予的恋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我们当然不希望最后闹到双方法庭上对峙的局面,但一旦遇到这样的事,也不要怕,记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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