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一部分,子女出资一部分,产权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屋产权以及父母出资任何认定呢?
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具体看看,房屋的产权以及父母的出资认定到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2000年结婚,结婚后,由于一直都是租房子住,双方想有一个温暖的家,于是夫妻俩计划买一套房子,男方父母出资10万,男方自己出资5万元,全额购买了这套房子,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费花费了6万元。
那么,离婚的时候如何处理这套房产呢?
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中,结婚后,夫妻双方要买房,男方父母为夫妻双方买房部分出资,既没有书面的也没有口头的赠与表示,说我出资的这个10万元只赠与给我自己的儿子一个人,那么,法律就视为男方父母出资的10万元是赠与给夫妻俩的,男方父母不享有该房屋的产权
另外,虽然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个人的名下,但是房子也是在婚后买的,因此这套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