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控制型家暴(二)
那么,法院会支持陈某的诉求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不仅是包括动作上的暴力,还有精神方面的暴力、性方面的暴力以及经济方面的控制。而典型的经济控制方面的家暴,表现为一方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的控制,故意不满足受害人合理的支出需求,借此影响受害人正常生活、限制受害人正常活动,达到控制受害人、迫使其对施暴人的服从。
如果夫妻一方目前正在遭受家暴的,或者是有家暴的趋向的,你们是可以去申请人身安全的保护令的。
本起离婚纠纷案中,王某企图通过对家庭收入的控制,降低陈某的生活费用,从而来迫使陈某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这就是典型的对陈某实施了经济控制以及精神暴力,严重侵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上面的离婚纠纷案例中,我们可以知道陈某是符合保护令的相关的条件的,于是,法院给陈某出具了人身保全保护令,裁定王某在该保护令的有效期限内,需要按月支付陈某的生活费用。
夫妻双方对于对方都是有一定的扶养扶助的义务的,对共有财产拥有平等的处分权利。所以,如果你目前正在遭受这种家暴的,不仅是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救济自己,还可以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主张一定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