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控制型家暴(一)
丈夫想和作为全职太太的妻子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妻子不同意,于是丈夫就降低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费标准,妻子该如何救济呢?
王某和陈某是经人介绍相识的,之后就慢慢走入了婚姻殿堂,婚后不久育有一子。和其他“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一样,婚后两人对家庭事务进行了分工,王某负责赚钱养家,陈某负责照顾家人日常起居。
但由于两人都不够理解对方,导致双方经常为了家庭琐事而争吵,偏偏在这时,王某在工作中碰到了更懂自己的“解语花”,于是王某迫不及待地想要和陈某离婚,陈某还没有发现王某已经出轨,觉得两人并没有太大矛盾,加上孩子还小的原因,并不同意离婚。
于是,王某为了逼迫陈某离婚,将每月给陈某和孩子的生活费从原来的5000元降至3000元,这让陈某十分愤怒,但还是觉得双方感情还有挽留余地,仍然没有同意离婚。
王某见陈某态度坚定,于是将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离婚诉讼的期间内,王某为了迫使陈某低头,再次将每月生活费从3000元降至1000元,造成陈某极大的生活困境和精神压力。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某于是就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王某停止侵害行为,并且按月足额支付自己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