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因犯罪入狱怎么离婚(上)
杨女士与王先生于2000年登记结婚。双方婚后生育一女一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脾气暴躁,两人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2007年某日,王先生因涉嫌故意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某日被逮捕,2011年某月某日经省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且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现王先生在省某监狱服刑。
丈夫因故意犯罪入狱,致使杨女士在亲朋好友面前遭人冷眼,孩子的学习也遭受重大影响。加之其入狱后,家里的经济来源也随之减少,生活极其困难。2012年年初杨女士曾向省某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后来觉得孩子太小,加上家人的不断劝说之后便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向法院申请撤诉被准予。直至2020年,双方一直未解除婚姻关系。杨女士为日后生活考虑,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家事团队在接受杨女士委托后,认为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杨女士因丈夫犯重罪需长期服刑要求离婚,合情合理,应维护其合法权益。婚姻律师团队在处理案件时,为了减轻委托人在两省之间来回奔波的劳苦,便从两方面着手处理案件。本文来源于网络,侵权可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