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的具体问题(二)
那么,方某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关于离婚后随哪一方生活,婚生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她自己的真实意愿。本起离婚纠纷案中,婚生子张小某已满八周岁,也愿意随母亲方某一起生活,所以张小某应当随方某共同生活。
夫妻共有的房屋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一般判定产权登记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由其补偿另一方双方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本起离婚纠纷案中,方某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应当得到支持,由方某补偿张某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目前双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约40万元,所以方某应当补偿张某20万元。
抚养费的支付与房屋补偿款的支付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但是离婚案件中关于房屋补偿款折抵抚养费如双方能协商一致,则尊重双方意愿。
结合本起离婚纠纷案,方某主张张某一次性支付张小某到十八周岁的抚养费约18万元,折抵房屋补偿款后再支付张某2万元,如果张某认可,则法院支持,如果张某不认可,法院仍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实务中一般不予支持。
离婚后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支付抚养费一方确实经济困难,可以用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一般会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原则来判决,但是并不会让男方净身出户。